4月21日,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了《柳州市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州市第二批开学时间为5月6日,市普通高中和初中非毕业年级、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返校复学。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从5月6日起,太阳能垃圾桶,原则上按每天不超过应返校学生总数的1/3做好学生错峰返校安排。第三批5月10日后,全市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有序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方案如下:
柳州市学校2020年
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柳州市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习开学各项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高三初三年级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0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错时开学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柳州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认真落实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和《广西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在全市高三、初三年级顺利开学后,稳步推进其他年级和学段开学工作,科学、周密组织师生返校,加强校园管理和日常疫情防控,确保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安全。
二、开学时间
根据自治区关于各级各类学校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和错时错峰开学的要求,按照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部署,结合柳州市疫情防控工作形势。现明确学校开学总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批4月7日,市普通高中三年级、初中三年级开学。
(二)第二批5月6日,市普通高中和初中非毕业年级、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开学。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从5月5日起,原则上按每天不超过应返校学生总数的1/3做好学生错峰返校安排。
(三)第三批5月10日后,全市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有序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市属高职院校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时间有序组织学生返校开学。
三、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各项方案。各学校要制定、完善开学准备方案和开学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校园封闭管理方案等。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师生健康管理制度、师生因病缺勤登记和追踪报告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等必要疫情防控制度,明确每个制度的操作流程和具体责任人。
(二)切实落实健康排查。各学校要对学校师生员工进行全覆盖排查,准确掌握每一位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外出情况、人员接触情况及家庭成员是否感染新冠肺炎等信息,逐一进行风险研判,确保返校返岗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坚决防止带病上岗、带病上课。
(三)严格落实防疫规范。卫生健康部门要分类督促指导学校做好开学前校园环境清洁消毒工作。各高中、初中要在确保已返校师生员工安全的基础上,做好全面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各中高职院校等开学前要至少进行2次全面的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消除卫生死角,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地。重点加强教室、宿舍、食堂、厕所、电梯间、空调系统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保洁消毒,对讲台、课桌椅、门窗把手、水龙头、开关、电话机、坐便器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保持教室、宿舍开窗通风。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生活饮用水在开学前必须检测合格。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学校对食堂、校内餐饮经营单位、小卖部(超市)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食堂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四)确保做好物资准备。按照“自治区调配一批、市县筹措一批、学校负责一批”的原则,切实做好洗手液、消毒剂、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体温计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各学校要制定、完善疫情防控物资集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规范,校内不宜大量存储酒精,以满足现场使用为宜,且不能与“84”消毒液等混储,疫情防控物资实行专人管理,专人使用和专门场地存放。做好设施保障工作,学校要设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室,设置完善洗手设施,分类垃圾亭,确保所有师生员工流动水洗手需求。加强校内超市(小卖部)经营管理,限制购物人数,避免同一时间内学生大量聚集,学生购物需求以班级为单位定期汇总,安排 2—3 人统一到超市(小卖部)购买,具备条件的也可同时通过配送方式满足学生购物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