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栏管理制度
为保证校团委宣传栏的合理使用,保证校园活动宣传的质量及效果,杜绝在宣传栏乱张贴的现象,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东、西区宣传栏是校团委进行宣传的地方,其他地方严禁张贴。
2.宣传内容要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禁止张贴有营利性质的海报、广告及其它宣传品。
3.凡外单位借用宣传栏,垃圾收集亭,必须向校团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
4.宣传部指定专人监督使用宣传栏情况,如发现不正常情况时要及时报告处理。
5.任何海报、通知不得随意覆盖尚未失效的宣传。
6.任何海报、通知要写清出版日期及保留期限。
7.宣传单位必须及时收回宣传品(或张贴内容),在宣传品有效期内,如遇脱落或损坏,应及时整理好。
一、各团学组织及学院宣传栏申请
1.公用宣传栏借用流程
联系公用宣传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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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成功后需到紫荆网下载借用批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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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填写好相关借用信息,需申请单位领导签名以盖印该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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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行政楼C411团工委办公室、行政楼326(石牌校区)进行登记、签名并盖章(有活动方案的需将方案带到行政楼一起审核)
2.借用需知
(1)借用单位与负责人联系并确认可以借用之后,发短信给负责人登记,短信内容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借用单位、借用时长、海报内容、海报大小、借用位置(南区/北区)及数量
(2)校公用宣传栏的最长借用时间为一周,如需借用超过一周的宣传栏,请在借用时长满后重新申请批条,路牌,广告灯箱,并在海报上粘贴新的批条;
(3)借用时间以负责人登记时间为准,借用人需在相应日期内张贴海报。如借用情况比较紧急,请务必联系负责人咨询清楚相关事宜;
(4)宣传栏右上角标注着“团工委”的宣传栏是不外借也不允许张贴任何非团工委张贴的海报,请各单位借用人务必将审批通过的海报张贴在校公用宣传栏里,否则团工委宣传部有权力将违规张贴的海报进行处理;
(5)借用时长满后,请各单位借用人自行清理所张贴的海报,否则团工委宣传部有权利处理掉该过期海报;
(6)为保证宣传栏的整洁及使用寿命,广告垃圾箱,张贴海报时一定要用透明胶,禁止使用不干胶;
联系人:夏乐涵 13025145261(大学城校区)
朱 槿 15626163549(石牌校区)
二、各团学组织及学院宣传栏管理
1.组织内部活动应首先考虑借用自己的宣传栏,如果实在没位置,再借用校公用宣传栏;
2.定期清理宣传栏,时间间隔最好为一周;
3.宣传栏如张贴商业性广告应及时清理掉;
4.确保宣传栏不要空白,如当前时段无活动需要宣传,太阳能垃圾桶,可自行张贴其他海报。
【石牌】电子屏、公用宣传栏使用申请表.docx
【大学城】公用宣传栏使用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