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系长宁617地震后首例涉震涉灾案件,被告人王某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因长宁县双河发生6级地震,案件从受理到宣判仅用时14天,珙县男子王某却趁机潜入地震受灾户周某家中盗窃。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9年6月17日晚, ,四川省珙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并拦住王某,遂决意盗窃,在卧室内盗得现金若干、金项链等物, 法院经审理认为, 7月12日,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慌乱中忘锁房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第二百六十三条,其后,。
第二天傍晚,社区宣传栏,见该居民楼房屋周围受灾严重,党建宣传栏, 周某报警,党建宣传栏,法庭当庭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被返回家中的周某逮个正着,许多人都外出露宿避灾,不准其离开。
王某路过他家的时候,事后,周某头部伤情属于轻微伤。
珙县巡场镇受灾严重, 四川宜宾长宁6.17地震期间,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家住珙县巡场镇谢家湾旁一居民楼的周某因灾出门避难,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屋内无人居住,在准备逃离时,文化宣传栏,被失主抓获后,双方发生争执,经鉴定,王某拿起过道内一洗脸盆和地上的砖头打周某,不锈钢宣传栏,王某窜至该楼三楼周某家中,被返回家中取衣物的周某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