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泊寓在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二道的新南村16号居民楼改造为公寓后,在楼体外面安装高亮度广告灯箱“泊寓”二字,文化宣传栏,滚动广告灯箱,该广告灯箱高强度光线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万科泊寓方说该广告灯箱是照明作用根本不成立,居住的居民完全不需要依靠该灯箱照明,相反的由于广告箱高亮度光线对旁边的居民正常生活带来极度的困扰,垃圾分类亭,高亮度光线对眼睛带来刺痛感。周边居民多次投诉后,万科泊寓没有作出任何反应,指路牌灯箱,该广告灯箱每晚一直亮到晚上12点。晚上早一点关闭或者调暗也不行,公交站台厂家,只要灯箱一打开高亮度光线就照亮周围一大片造成人的视觉疲劳、十分难受。请相关执法部门要求万科泊寓立即拆除该高亮度广告灯箱,还周边居民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
光污染应该是环保局管辖范围吧?还有在居民楼安装大型广告灯箱是否通过审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属于谁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