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人民政府中央门办事处垃圾分类房(亭)建设项目,阅报栏灯箱,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进行招标前相关工作,户外广告灯箱,已具备招标的条件,资金来源为 财政拨付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中央门办事处垃圾分类房(亭)建设
2、项目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央门街道医平村小区、紫苑小区
3、资金预算:最高限价98000元
4、招标内容:
根据招标方需求,在2个小区内各完成一处垃圾分类房(亭)建设,具体要求为:
4.1 垃圾房(亭)功能须根据《南京市城市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设置导则》相关技术规范,配置相关功能,满足本项目建设需求且具有较好实操性。其中,文化宣传栏,垃圾房(亭)设计、建设时,应使用全拼装钣金结构,并配置钢制龙骨,整体外观能够较好地融入小区环境。
4.2 通过对垃圾房等智能设备进行组网管理,实现可追踪每类垃圾投递数据的动态,做到垃圾分类投放可管、可控、可优化。通过云平台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垃圾分类中各类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同时须实现与鼓楼区信息平台的对接,确保市、区、街道能实现分级实时查询。
4.3 智能垃圾分类房(亭)具有投放积分功能,设置垃圾分类电子积分。
具体建设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见下表:
小区 方案 项目名称 主要功能 医平村 垃圾分类二类收集点 6投口智能垃圾亭 投放积分、监控摄像头、称重计量、智能投口、刷卡扫码登录、满溢通知、声光控灯光、灭火器、水槽安装 紫 苑 垃圾分类二类收集点 8投口智能垃圾亭 投放积分、监控摄像头、称重计量、智能投口、刷卡扫码登录、满溢通知、声光控灯光、灭火器、水槽安装
二、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具有相应资质证明;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明)。
(3)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拒绝下述单位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投标无效。
三、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6月30日至7月4日,每日9:00--18:00
地点:鼓楼区广东路77-1号中央门城市管理执法中队二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虎
联系方式:025-83403437 18151670830
公告发布后,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鼓楼区广东路77-1号报名。
鼓楼区人民政府中央门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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