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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滚动灯箱 鼓楼区人民政府中央门办

作者:admin时间:2020-07-31

鼓楼区人民政府中央门办事处垃圾分类房(亭)建设项目,阅报栏灯箱,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进行招标前相关工作,户外广告灯箱,已具备招标的条件,资金来源为 财政拨付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中央门办事处垃圾分类房(亭)建设

2、项目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央门街道医平村小区、紫苑小区

3、资金预算:最高限价98000元

4、招标内容:

根据招标方需求,在2个小区内各完成一处垃圾分类房(亭)建设,具体要求为:

4.1 垃圾房(亭)功能须根据《南京市城市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设置导则》相关技术规范,配置相关功能,满足本项目建设需求且具有较好实操性。其中,文化宣传栏,垃圾房(亭)设计、建设时,应使用全拼装钣金结构,并配置钢制龙骨,整体外观能够较好地融入小区环境。

4.2 通过对垃圾房等智能设备进行组网管理,实现可追踪每类垃圾投递数据的动态,做到垃圾分类投放可管、可控、可优化。通过云平台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垃圾分类中各类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同时须实现与鼓楼区信息平台的对接,确保市、区、街道能实现分级实时查询。

4.3 智能垃圾分类房(亭)具有投放积分功能,设置垃圾分类电子积分。

具体建设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见下表:

小区

 

方案

 

项目名称

 

主要功能

 

医平村

 

垃圾分类二类收集点

 

6投口智能垃圾亭

 

投放积分、监控摄像头、称重计量、智能投口、刷卡扫码登录、满溢通知、声光控灯光、灭火器、水槽安装

 

紫  苑

 

垃圾分类二类收集点

 

8投口智能垃圾亭

 

投放积分、监控摄像头、称重计量、智能投口、刷卡扫码登录、满溢通知、声光控灯光、灭火器、水槽安装

 

二、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具有相应资质证明;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明)。

(3)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拒绝下述单位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投标无效。

三、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6月30日至7月4日,每日9:00--18:00

地点:鼓楼区广东路77-1号中央门城市管理执法中队二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虎

联系方式:025-83403437   18151670830  

公告发布后,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鼓楼区广东路77-1号报名。

鼓楼区人民政府中央门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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